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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成陷阱 清洁工“空降”摔伤索赔偿
作者:王冉 发布时间:2008-02-01 09:11:02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石先生诉北京美加兴业物管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石先生,系北京信宇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清洁工,经北京美加兴业物管理有限公司安排在朝阳区洛克时代中心大厦做清洗外墙玻璃的工作。 2007年9月26日下午5点左右,石先生收工准备离开大厦时想起衣服忘在大厦C座,于是乘电梯返回C座9A14层沿着楼道去北口取衣服。当他推开一扇标着“安全出口”的门准备继续前行时,竟然一脚落空,摔落下大约高3.3米左右的地面上,经医院诊断,确定为腰椎骨折、双足跟骨骨折。 石先生认为,美加兴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明知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但不将该处门封上,不作任何警示标志,还在门上方标明“安全出口”,导致遭受此意外伤害,该伤害很可能导致自己残疾而无法正常劳动,不仅给原告带来身体伤痛,也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故将美加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朝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现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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