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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入院5个月撒手人寰 女儿状告敬老院未尽责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8-02-01 10:39:54


    为了让年迈的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李女士将父亲送到丰台某敬老院居住。不想,父亲不但没有得到敬老院的悉心照顾,还严重营业不良、严重贫血、褥疮、骨折,且在入住敬老院仅5个多月就去世了。于是李女士将敬老院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共计24867.77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8月5日,其与北京某敬老院签订了入院协议书,将父亲送到该敬老院居住。2006年9月27日,因为敬老院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父亲在厕所摔倒,造成胳膊骨折,并入医院治疗。2007年1月17日,李女士的父亲又因感冒久治不愈住院治疗,医院确诊为:两上肺感染、左侧第9.10肋骨骨折、严重营业不良、严重贫血、胸腔积水、褥疮。一个多月后,也就是2月23日,父亲就去世了。

    李女士认为:父亲的去世与敬老院护理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父亲入住时,通过了敬老院的体检,符合入住条件,并且当时父亲行动自如。但是因为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父亲两次骨折,并且还隐瞒了第二次骨折的事实;因为工作人员护理不到位,造成父亲身体上大面积褥疮;她按照协议支付了父亲的伙食费,但敬老院没有按照有关标准为父亲配餐,造成父亲严重营养不良、严重贫血,抵抗力下降,并且为了让父亲每天吃上一次鸡蛋羹,还得找主管部门出面协调。

    李女士称,将父亲送到敬老院,目的是让父亲颐养天年。万万没有想到,仅仅5个多月,父亲就去世了。父亲的去世,对李女士精神打击极大,造成其3个月不能上班,目前精神状态仍在恢复中。事情发生后,也曾多次找敬老院协商,但对方均以种种理由拒绝。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敬老院告上法院进行索赔。

    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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