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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有外遇 妻子上门"论理"伤人赔钱款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8-02-04 14:08:57
妻子怀疑丈夫有外遇,上门伤害他人。1月31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胡某应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计1.3万余元。
2006年8月28日晚7时许,被告因怀疑原告与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伙同他人进入原告家中论理。之后,双方发生争执,并造成原告人身伤害。事发后,当地公安派出所对被告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原告起诉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计3.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怀疑原告与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后,未能冷静处理矛盾,而进入原告家,双方发生争执,并造成原告伤害,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双方发生争执事出有因,原告亦未能正确处理好与被告之间的矛盾,故也可适当减轻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根据双方当庭陈述及提供的证据,酌情确认原告的合理损失共计1.6万余元,由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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