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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葬身车轮下 主人对薄公堂索要精神损失费
作者:黄艳霞   发布时间:2008-02-15 10:33:31


    如今,家庭养宠物的现象已经太普遍了,人们把家养的小猫、小狗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着,甚至以狗爸爸、狗妈妈、猫爸爸、猫妈妈自居,可见其与宠物的感情颇深。然而像李先生这样因爱犬葬身车轮下,愤而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的,却不多见。日前,李先生夫妇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把轧死爱犬的肇事司机艾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买狗的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计26500元。

    据李先生讲,他家的宠物狗“大头”是2007年9月底花了4500元从北京市通州区买的,夫妻俩对它很是喜欢。“大头”非常乖,很会哄人,会给人作揖;它也很讲究卫生,从不到处大小便,只要在地上放一块毛巾,他就会在上面大小便;它聪明活泼,爱和主人撒娇、玩耍。三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已经和狗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平时他们管狗狗叫小儿子,狗狗也和他们形影不离,就连晚上睡觉都和他们枕一个枕头,睡在一起。正因为这些,也就使李先生夫妻对狗狗“大头”的惨死更加难以释怀。

    李先生称,2007年1月10日下午,李先生夫妇带着“大头”遛弯,当经过良乡街道自立市场南门口东边的菜摊时,“大头”停下来和一只小白狗玩,这时恰遇艾先生开车在南门口向东转弯,当时车速很慢,两只狗狗都面对面坐着没动。艾先生转弯后一直直行,车的左前轮从一直坐着没动的“大头”头上轧过,接着,左后轮又从相同的地方轧过,“大头”当场死亡。李先生夫妇见状,立刻追赶并呼喊艾先生停车,一直追到车子向右转弯进入胡同时,才将其截住并拉着艾先生来到出事地点,艾先生和李先生分别拨打了110和122,警察到现场后,做了记录并确认狗已死亡,让双方自行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

    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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