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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涉嫌16项罪名 醴陵"虎累子"犯罪团伙株洲受审
作者:罗晟海 管品龙 发布时间:2008-03-13 08:45:36
3月11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醴陵市以王芝虎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4名被告人被市检察院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运输爆炸物、赌博等16项罪名。
王芝虎绰号“虎累子”,1972年出生于醴陵。1996年,王芝虎因和在醴陵市“黑道”很有名气的易某等人争抢工程砂石业务而被砍伤,1997年7月,王芝虎得知易某等人在某卡拉OK厅唱歌,纠集数人携砍刀、铁棍将易某等两人打成重伤,由此确立了他在醴陵市“黑道”上的“威信”。1999年6月,王芝虎被法院判刑5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2月,王芝虎出狱后,网罗林木良、余学军、陈光运、何艾、张闯等人在醴陵市、深圳市等地有组织地大肆进行贩卖毒品、制造毒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成立恒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最终发展成一个以王芝虎为首,林木良、陈光运、余学军等人为骨干,且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已在醴陵市城郊对人民群众产生了心理强制。 由于此案涉及的人员和犯罪事实众多,预计庭审将进行四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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