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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园窒息死亡案宣判 幼儿园园主赔偿8万元
作者:孔华   发布时间:2008-03-18 14:17:18


    (安徽)商报曾报道的一岁半幼儿午休时被捂死在幼儿园案全部审理终结,因过失致幼儿死亡的幼儿园老师终审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昨日上午,幼儿父母与幼儿园园主夫妇达成调解,同意他们一次性赔偿8万元,不再追究其他两位被告的民事责任。

  2007年2月26日,由被告李静私人开办的未注册的合肥市碧林双语幼儿园开学,滑雪萍(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带中班,童庆珍带小班,李静带大班。2007年3月1日,因实际来园的幼儿较少,李静、童庆珍、滑雪萍将幼儿集中在一起看护。10时许,被害人小志远由其母亲送至园中。11时30分许,幼儿园阿姨将喂过午饭的小志远交给滑雪萍。12时许,滑雪萍将小志远哄睡着后放在床上,13时30分许,滑雪萍、童庆珍在规定时间里喊幼儿起床,但未喊小志远,亦未查看小志远的状况。15时30分许,童庆珍去查看小志远时,发现小志远脸色青紫,李静和其爱人陈传军将小志远送至105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志远系口鼻腔受堵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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