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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凶杀案牵出“监利涉黑大案” 14人涉嫌多罪
作者:许多 樊斯坦   发布时间:2008-04-24 11:36:51


    4月23日上午9:00,有“监利涉黑大案”之称的曾江兵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一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监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

    2005年4月27日晚9时许,被害人金某在监利县容城镇某足疗中心做足疗时,遭到四名蒙面人的砍杀,金某受伤后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巡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当场抓获形迹可疑的男子。经过审讯,该男子叫李立虎,其交代由刘航飞、李军、张家辉、高尚久、刘健等人策划,并由李军、丁奇、刘又平、张家辉四人蒙面于4月27日砍杀金某的事实。在该案件侦破过程中,一个以曾江兵为首的黑恶势力逐渐浮出水面。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后一方面对本案被告人等实施抓捕,另一方面依据相关线索展开侦查。2005年4月2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本案被告人相继到案并陆续交待了以曾江兵为首黑恶势力在监利地区开赌场、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行。

    2007年7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07)荆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判决在量刑上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江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龙必胜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梅林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高尚久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勇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丁奇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张家辉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李立虎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刘健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哀波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彭某(未成年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被告人吴小光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江林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后,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由于被告人多,并分别羁押于各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高度重视并多次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利县人民法院协调。庭审当天,省法院刑二庭孙莉副庭长亲自到监利县组织协调,并得到了监利县公安警察和武装警察的大力配合,出动警力80余名,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主要围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在当天的审理中,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当庭辩论。下午15时,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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