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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贪官落马:丈夫在外敛财,自己在家"理"财
作者:沈义 谭树   发布时间:2008-06-10 15:02:17


    中共党员、满族、博士研究生,这些作为女性从政的有利条件,使罗静虹年仅41岁便担任了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43岁时又兼任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正厅级)。而且,其丈夫也身居重庆市渝中区政府要职,女儿在美国留学。她可谓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按理说,罗静虹应该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然而这时的她却贪欲膨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一审判处罗静虹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如此坐享商铺

  中国有句古话叫“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罗静虹在没有“落马”之前,可谓嫁了个好郎君。她的丈夫王政曾先后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渝中区副区长。身居要职,本应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可王政却利欲熏心,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政打电话给罗静虹,商量他们位于沙坪坝区华宇广场和九龙坡区华宇名都的两间商铺产权证到底署谁的名字好。这两间商铺是王政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期间,为重庆某房地产公司一工程项目办理各项规划手续提供帮助而得到的感谢礼。

  以前,罗静虹一直不同意王政“一分钱不出,白得商铺”的做法。她觉得应该多少给点钱,因为买和送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给开发商留把柄。但是,正如她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时所说的那样,因为“贪心作怪”,在明知这两处商铺是王政分文未付而获得的违法所得时,她还是在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后,同意将商铺办到自己名下。随后,她将这两间商铺出租,坐享商铺租金。

  据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两间商铺价值223.5万余元。

  如此替夫理财

  帮助丈夫进行家庭理财,对大多数妻子来说,既是分内之事,也是心甘情愿的职责。同样是为夫理财,为何本文的主人公罗静虹偏偏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原因就在于一个贪字,罗静虹不仅没有为丈夫把好关,而且成了其受贿的得力助手。

  1996年某开发商以建蔬菜园为名,征用位于歌乐山的一块270多亩的土地。5年后,重庆某房地产集团想收购这块土地。为了提高土地出售价格以便捞取更大利润,该开发商找到王政,请他帮忙调整一下规划,增加些容积率,并许诺事成后一定重谢。在王政的帮助下,这块270亩的农业用地被调整为综合用地。2006年5月的一个休息日,这位开发商送给王政10万美元。

  2007年,这位开发商发现物流市场利润空间很大,再次找到王政,表明了自己想在重庆搞物流市场的打算,希望得到王政的支持。2007年6月,他送给王政10万元人民币。

  这两次的受贿所得,王政都交给了夫人罗静虹。

  在与王政保持权钱交易的人员名册里,这位开发商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送给王政的感谢礼金里,10万元既不是最薄的,也不是最厚的。据法院判决书载,2001年至2007年间,王政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和渝中区副区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累计966万余元。在这些巨款中,由罗静虹经手打理的就多达180多万元。

  作为妻子,罗静虹明知丈夫交给她的这些钱都是受贿犯罪所得,不但没有劝阻丈夫,反而是欣然收下,并将这些不义之财打理得井井有条,用于投资理财、炒股和其他日常开支。贪婪的欲望让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如此礼尚往来

  礼尚往来作为人际交往的手段和情感沟通的桥梁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份礼被染上了权钱交易的色彩,就会使其原有的美好寓意荡然无存。

  2004年下半年,经熟人介绍,时任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的罗静虹认识了一位商人。仅有一面之缘的这位商人并未给罗静虹留下太深刻的印象,直到2004年底的一天。

  这一天,这位商人找到罗静虹,说自己在重庆投资购买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一块土地,但由于当时谈好的价格便宜,办理产权过户时土地出卖方反悔,迟迟没有正式办理手续,双方为此扯了好几年的皮,希望罗静虹能够出面协调此事。罗静虹答应帮忙。

  2005年4月,罗静虹经过多方做工作,最终促成了土地顺利过户。为了表示对罗静虹的由衷感谢,这位商人在2004年底和2005年“五一”节,分两次送给罗静虹一台价值1.2万余元的索尼笔记本电脑,以及两块总价为4.2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

  如此执迷不悟

  2007年8月,当在黔江出差的罗静虹得知丈夫王政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消息时,她想的不是如何帮助丈夫配合调查,坦白交代,而是想着如何替王政开脱和不把自己牵连进去。

  想到家里还藏有钱,她马上给司机打电话,让司机到她家里仔细查看一下,把找到的钱拿走。罗静虹的司机总共转移走了折合人民币差不多40万元。

  在随后的两天里,罗静虹先后找人帮忙将家里的烟、酒、服装、家电等值钱东西,还有票据、房产证(包括文中所说的两间商铺)等凭证都转移了。

  据法院查明,罗静虹掩饰、隐瞒赃款赃物及其收益总计价值人民币403.5万余元、美元3.8万余元、欧元1.561万元、港币7070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罗静虹没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仅不能帮助丈夫逃脱法律的制裁(2007年12月29日,王政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自己也因犯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进了监狱。等待罗静虹的,不仅是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还有终身的悔恨。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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