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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住老人房屋不走 法院调解儿子儿媳限日腾房
作者:罗晚平   发布时间:2008-06-24 15:18:14


    6月2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刘根自愿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将自己现居住的座落于丰城市政府大院一房屋腾出返还给原告刘东生使用。

    被告刘根与原告刘东生系父子关系,原告刘东生于1988年6月30日购买一套座落于丰城市政府大院内房屋,并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被告刘根与妻子于2007年3月起居住此房,原告刘东生多次催被告刘根夫妻搬走腾出该房屋归还自己使用,被告刘根夫妻称,他们不是霸占父亲的房屋而是为了照顾父亲才居住此房的。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根夫妇搬走腾出房屋归自己使用。

    庭审中,原告方诉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理又合法。经过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方同意了原告方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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