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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妻子丧命车轮下 触刑丈夫悔恨交加
作者:夏长征 王杰   发布时间:2008-07-23 11:24:24


    由于无证驾驶引发一场惨祸,结果不仅致妻子丧命,驾车人因犯交通肇事罪,今天上午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崔海玉悔恨交加。

    被告人崔海玉系安徽省怀远县鲍集镇某村农民。2005年1月2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7年7月20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由宿州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后在逃。今年1月3日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6日由宿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6月25日22时许,被告人崔海玉无证驾驶一辆未入户的二轮摩托车,带其妻子单某沿2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819KM+690M处时,因被告人崔海玉行车未能确保安全,撞到前方的一辆停在路边检修的大货车尾部,导致其妻子单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部门鉴定,被告人崔海玉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海玉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引发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视被告人崔海玉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悔罪表现,且已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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