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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致11人死亡 酒店老板疏于管理领刑四年
作者:余建华 陈英俊   发布时间:2008-07-30 16:29:00


    7月28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成昆法有期徒刑四年。

   成帅酒店于2001年10月开业后,老板成昆法未经消防部门批准,私自将酒店三楼和四楼的应急通道改造成棋牌室和客房,遮蔽了应急通道口的应急照明灯。另外,该酒店各个楼层都没有安装指示标志灯,消防设施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

   2006年,成昆法在酒店总台放置了一台电脑,用于旅客信息登记和传输。事后,该电脑长时间处于开机状态,没有专人负责维护,电脑出现无法关机的异常情况后,也没有人理睬。2008年2月15日1时50分,该电脑主机起火引发火灾,导致酒店三楼、四楼房间内的客人11人死亡,4人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昆法身为酒店老板,疏于管理,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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