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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农民利用声讯交友设骗局强暴13岁少女
作者:黄宪伟 靳庆霞   发布时间:2008-08-06 15:23:40


    通过声讯聊天交友台,将年仅13岁的少女骗至聊友家中对其实施强暴。8月6日,该起强奸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王艳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21岁的被告人王艳峰系安阳县崔家桥乡农民,2006年11月4日,其通过声讯聊天交友台先后认识了高俊杰(已判刑)、李某(未成年)等人,相识后相约到该乡李某家玩耍。相聚后为了找个“乐子”,被告人王艳峰又通过该声讯台聊天室联系到安阳市某中学女学生侯某,一番话语取得了侯某的信任。同年11月12日晚上,几人在李某家与侯某相约见面,吃饭期间,被告人王艳峰趁机将侯某灌醉,对其实施强奸后逃窜。2008年4月1日,被告人王艳峰在广东省深圳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艳峰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保护幼女身心健康不受侵犯,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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