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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拍裸照 一男子演绎色情敲诈被判六年
作者:周国华 薛灵   发布时间:2008-10-23 16:31:42


    为千方百计“赚”钱,已经二进宫的胡舀仍不思悔改,又干起了利用色情进行敲诈勒索的事情,10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胡舀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胡舀曾因犯盗窃罪、流氓等罪于1981年至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然而,被释放后,胡舀不仅不悔改,反而又变着戏法去敲诈他人。2007年12月12日,他与被告人陈一、李举(均被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后,于当日下午2时许窜到郑州东新区一个家属院,让女子张习习勾引他人以便司机作案。当一名男子上钩后,张习习便与其一同来到该男子家中,待二人上床后,紧紧跟踪的被告人胡舀、陈一、李举等人破门而入,强行拍下二人裸照。然后,被告人胡舀抓起那男子家中的菜刀,以张习习系自己的女朋友为由,要求该男子写下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欠条,否则,将二人的裸体照片公布于众。

    第二天晚上7时许,被告人胡舀、陈一、李举等人开着汽车约那男子见面。见男子见他们是要钱来了,坚持不肯上车,在争吵中,引来了围观的路人。怕内幕外露,被告人胡舀等人只好先离开此地。临走又要求那男子将2万元现金于第二天汇入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为督促那男子尽快兑现他们的勒索,当晚11时许,被告人胡舀又悄悄将所拍的照片扔到那男子家的楼栋内和门头上。男子报警,被告人胡舀等人被抓获归案。

    本案通过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舀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虽然钱款未诈到手,但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胡舀又系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本罪的累犯,所以,依法判处该犯有期徒刑6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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