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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500余万 山东聊城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受审
作者:王希玉 王相敬   发布时间:2008-11-25 11:21:50


    11月24日,山东省聊城市原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被告人王新民负责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下属企业聊城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60.6亩仓储用地。买地方聊城发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广全为得到该土地,于2007年2月12日送给被告人王新民好处费100万元。另外,被告人王新民与常广全私下谈妥了土地价款是3450万元;签订土地出售协议时,常广全按照被告人王新民要求,在签订土地出售协议书中的价格却是3030万元,不显示差价420万元,该420万元被王新民据为已有。

    庭审中,54岁的被告人王新民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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