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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父母玩“猫腻”儿子起诉要求父母退还医药费
作者:王杨 褚征 发布时间:2009-01-13 13:46:57
因怀疑父母每次持医药费单据在原告小李处报销完医药费后,又在农村合作医疗处报销医药费,小李认为父母重复报销,故诉至法院,要求父母退还医药费。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经多方做工作,父子双方最终和解。
李先生与妻子马某共同居住在顺义区某村,夫妇二人均年事已高,膝下有独子小李。李先生父子二人因早年间产生矛盾,故小李搬出家独自生活,后因李先生夫妇丧失劳动能力,小李又因与父亲的矛盾不履行赡养义务,故李先生夫妇于2007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小李每月给付抚养费并报销住院看病的费用,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小李每月给付父母生活费三百元,并报销父母看病医药费的一半。本以为已经相安无事的父子却于今年年初闹上了顺义法院的法庭,而坐在原告席上的成了小李。 小李诉称:自己按照法院调解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每月给付父母生活费并按时报销其二人的医药费等费用,但已经于2008年年底得知,父母每次持医药费单据在我处报销完医药费后,又在农村合作医疗处报销医药费,我认为此属于重复报销,故我父母应退还我所报销的2008年医药费共计一万二千元。 李先生夫妇共同辨称,小李所诉内容不是事实,我们夫妇二人均是在农村合作医疗处报销完医药费后,用剩下的票据找小李报销其中的一半,故不存在重复报销的问题。 此案在法院受理后,经法官多方调查,并多次深入原被告双方家中做工作,父子双方最终和解,儿子小李已于近日撤回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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