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北碚区体育局原局长受贿30余万被判7年
作者:徐勤 张卫 刘均   发布时间:2009-02-13 14:23:56


    北碚区体育局原局长熊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区专用足球场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34.5万元。近日,北碚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了熊某有期徒刑七年,并依法追缴赃款34.5万元。

  法院今年1月审理查明:在2002年至2006年11月期间,熊利用担任区体育局局长和康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之便,在区专用足球场建设中,先后6次收受北碚一建筑安装公司给予的17万元好处费以及某建筑公司包工头郑某给予的16万元和某建材公司唐某给予的1.5万元好处费。(来源:华龙网)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