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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青霉素过敏仍给药 儿研所被索赔一万元
作者:秦齐祺   发布时间:2009-02-27 08:58:07


    因在明确告知医生自己对青霉素过敏后,医生仍开出了青霉素过敏患者禁用的药。本网今日获悉,12岁的女童丁丁(化名)将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告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停车费1元、精神损失费9999元。

  丁丁的父亲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1月6日傍晚,丁丁突然发烧,当时孩子正在进行期末考试,故立即带丁丁去儿研所看病。在医院就诊时,我特别告知医生,丁丁一直对青霉素过敏,随后医生开了4种药。回家后,我发现其中一种药的药盒上标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禁用。由于我发现的及时,丁丁并未发生危险,但因不能及时用药加重了病情。

  郎先生认为,医生在明知丁丁青霉素过敏的情况下,还给她开了青霉素过敏者禁用的药物,致使丁丁不能及时用药而病情加重。此事给丁丁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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