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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回借款18万 父亲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作者:王增根 发布时间:2009-03-03 15:48:32
老韩怎么也没有想到,借钱给自己的亲生儿子,到头来却要上法庭向儿子讨债。日前,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父告子借款案。
2008年2月起,因儿子小韩夫妇办加工厂缺乏资金,老韩先后数次从新疆往儿媳小袁的工商银行卡上汇款,总额达18万元之多。可小两口不争气,非但生意不好好做,还为了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08年10月,小袁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韩离婚。老韩得知后,心急火燎地赶回了海门市常乐镇老家。回到家中,老韩才知道,在儿媳小袁起诉离婚的诉讼中,没有体现出自己借给小韩夫妇的18万元债务。尽管儿子小韩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儿媳小袁却声称自己的工商银行卡一直由丈夫小韩保管使用,钱款也是由小韩经手,而且经营加工厂期间他们夫妇没有向他人借款。无奈之下,老韩只好将小韩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小两口归还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是父子关系,但双方各自生活,经济独立。原告老韩基于双方的特殊关系,数次汇款至被告即原告儿媳小袁的银行账户,有银行交易单证实,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被告小韩夫妇对此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原告因两被告夫妻关系紧张,要求归还钱款合法有据,应予支持。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小韩夫妇如数归还原告老韩借款人民币18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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