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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巨额财产说不清 原通道县委书记被判十年
作者:安 健   发布时间:2009-03-20 09:16:42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通道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李先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先胜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李先胜利用担任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干部岗位调整、任用推荐、职级提拔、职务升迁、工作调动,以及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资金借贷、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0万余元,构成受贿罪。同时,李先胜还对其家庭21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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