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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仨殴打他人致死同堂受审
作者:汪次安   发布时间:2009-05-26 16:41:25


    今天,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江区黄屋村村民曾昭拱父子三人殴打他人致死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曾昭拱一家与被害人陈某向来不和。2009年2月17日,被告人曾昭拱看见陈某往工业中市场方向走,便向其大声喊道:“你有什么事找我,不要找我家里的人”,陈某不予理会继续往市场内走去。此时,被告人曾波、曾凯涛(曾昭拱之子)亦闻声出门,与其父亲一起包抄追赶陈某。

    曾波追到陈某后,拿出随身携带的金属棍将陈某打倒在地,并与随后赶到的曾昭拱、曾凯涛一起对陈某拳打脚踢。陈从地上爬起后,手持刀具先后将曾波及曾昭拱二人刺伤。曾昭拱被刺后,从旁边的肉摊上拿起一把屠刀,试图与陈某搏斗。而陈某则又持刀向曾凯涛冲去,曾波见状即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陈某身上猛刺数刀,陈刺倒,曾凯涛见陈倒地后,又继续踢踹陈某数脚,随后三被告人离开现场,陈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曾昭拱的伤为轻伤;曾波的伤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曾波、曾凯涛、曾昭拱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曾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曾凯涛、曾昭拱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该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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