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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站长揩“猪油” 冒领补贴被判刑
作者:徐斌 玉新 发布时间:2009-05-31 10:53:17
5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一起侵犯农民利益,虚报冒领惠农资金补贴款的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孙某任某镇畜牧站站长期间,承担辖区内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2007年以来,孙某通过虚报母猪头数,造假花名册,多领少发的手段,将国家补助农民的能繁母猪补贴款共计33350元据为已有。经群众举报,东昌府区检察院对孙某立案侦查。 该案经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认定,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财产,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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