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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满砍死房东幼子 一男子逃窜七年后被擒
作者:区倚    发布时间:2009-05-31 14:48:51


    为租房开饭店中与房东有些争执,一男子竟将房东刚满10岁的孩子砍死,随后,自知罪孽深重的青年男子外逃他乡。5月31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七年前的血案作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树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次性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2001年7月,刚满20岁的农民董树松租住了云南省富源县王家屯张女士家的房屋,经营饭店。经营期间,被告人与房东张女士及在附近开修理店的黄先生为琐事发生过争执,心胸狭窄的被告人产生报复心理。2002年3月4日早上7点左右,发现张女士的儿子晓阳出门上学,遂用菜刀朝晓阳头部连砍数刀并移尸后院卫生间。案发后,被告人逃往深圳隐匿。

  2008年6月3日,被告在深圳被捕。

    曲靖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将无辜儿童杀死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且在案发后长期潜逃,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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