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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时被抓现行 审判时装聋作哑仍获刑
作者:吕志豪 吴章科    发布时间:2009-06-01 09:02:07


    一名盗窃犯虽然从侦查到审判阶段一言不发,无奈盗窃时被当场抓获,不容抵赖。5月31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无名氏”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无名氏为男性。2009年1月3日凌晨3时左右,被告人伙同他人窜至固始县“城天利宾馆”303、305号房间,乘人熟睡之机,采取撬门入室手段,将在宾馆住宿的房客乔某、汪某、竹某、刘某合计6240元现金盗走。宾馆服务员刘某发现动静,打电话告知宾馆老板王某夫妇。王某在三楼将被告人抓住,另一人逃脱。王某随即报警。固始县公安局干警当场从被告人身上搜得并扣押6240元现金。

    经固始县公安局对被告人作骨龄鉴定推断,被告人年龄在17周岁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无名氏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已年满16周岁,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虽然无口供,但其犯罪时被抓现行,证据确实充分。法院遂根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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