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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4·20”特大贩毒案一审宣判
作者:李轩甫 吉进宁 翁克川   发布时间:2009-06-03 16:36:58


    5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东方“2008·4·20”特大贩毒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张某犯非法贩卖毒品案,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没收全部财产。其他人判十一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4月,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边防派出所驻滨海社区的民警在走访辖区群众的基础上,发现辖区内一处废弃已久的民房内经常有吸毒人员出入。2008年4月24日上午,东方边防支队30余名官兵在黄文雄支队长的带领下直扑贩毒窝点,当场抓获红姐等犯罪嫌疑人4名、吸毒人员8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10克、已打包好的毒品33小包、毒资人民币9万余元,查获注射针管3750多支、地西泮注射液290支、其他吸贩毒工具一批;25日下午,边防民警又成功抓获了该贩毒团伙从三亚赶来的上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海络因50克、小轿车一辆。成功侦破了“4·20”特大贩卖毒品案,将以“红姐”为首的贩毒团伙及其上线、下线共15人全部抓获。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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