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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美发店介绍卖淫抽头 店主触刑法受审
作者:冯云虎 程玉 发布时间:2009-06-05 09:35:47
为取得不义之财,不择手段将自己所开的美容美发店内的女服务员介绍到宾馆卖淫,自己从中抽头。6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4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丽(化名)将自己美容美发店内的三名服务人员介绍到某宾馆202、203房间,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经查嫖资各为200元,被告人杨丽从中抽取三成抽头。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丽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定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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