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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雇车盗伐林木 木材老板获刑罚
作者:谢永冲   发布时间:2009-06-05 10:15:29


    在从事木材生意过程中,看到林场对林木管理不严,就雇来人和车进行林木盗伐。6月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邓满生犯盗伐林木罪,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邓满生在从事木材生意过程中,看到林场管理不是很严。2008年10月30日晚,就雇用郭某、熊某、熊某(均另案处理)携带手锯等工具到遂川县某国有林场山场盗伐杉树,并制成2米长的杉原木65支,然后又雇请农用车将所盗林木运往南康销售,在运输途中,被森林公安局查获。经鉴定,该批杉原木材积2.375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3.393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满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据此,法院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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