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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草场滥开垦 构成犯罪被判刑
作者:徐庆礼 海清   发布时间:2009-06-05 15:46:28


    6月5日,内蒙古莫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被告人哈斯布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提起上诉。

    2008年10月29日23时至10月30日2时间,被告人哈斯布和在莫旗阿尔拉镇伯尔科村东10余华里的东沟草甸子处的村打草场内非法开垦草原时被当场抓获,经现场勘查认定,哈斯布和非法开垦草原面积为51.63亩。被告人哈斯布和对公诉机关指控供认不讳。

    莫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哈斯布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开垦草场,数量较大,并造成原有草场被严重毁坏,社会影响极坏。且被告人哈斯布和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重新犯罪,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为加大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对非法毁林、毁草开荒行为的震慑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三百四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故做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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