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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架父亲帮忙致两人伤落法网
作者:李玉军 冯云虎 程玉   发布时间:2009-06-09 08:47:01


    儿子与人打架,父亲不但不拉架,反面赤膊上阵将被害人兄弟俩打伤。6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月18日14时许,被害人张某和王某驾驶两轮摩托先后到马山口镇街北头某加油站加油,王某故意挑起事端和被害人张某发生厮打,被告人王猛(化名)(王某之父)得知后,赶到现场对被害人张某进行殴打,致其多处受伤;被害人张某某到场后,被告人王猛又对被害人张某某进行殴打,致其多处受伤。经内乡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情为轻伤,被害人张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猛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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