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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倒水起争执 弟弟锤杀亲姐姐
作者:郑珅珅   发布时间:2009-06-10 10:12:55


    因与自己亲姐姐在家发生争执,被告人竟大发脾气与姐姐争吵,最后竟残忍挥舞铁锤砍了二十余下,眼看着姐姐倒在了自己的脚下,被告人确无动于衷。本网今日获悉,22岁男青年蒋立山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蒋立山与其姐蒋东方(殁年24岁)素有矛盾。2008年8月28日20时许,蒋立山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魏庄村三元村家中,因倒水时相互碰撞即与蒋东方发生争执,遂在卫生间内持铁锤猛击蒋东方头部20余下,致蒋东方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蒋立山不能正确处理姐弟关系,竟故意非法剥夺其姐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且蒋立山作案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故可对蒋立山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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