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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地税工作人员盗窃412万养老基金被判无期
作者:宋常青   发布时间:2009-06-11 16:40:20


    兰州市西固区地税局基金分局前工作人员刘慨涉嫌盗窃412万元养老基金一案,10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慨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20日晚,刘慨利用管理漏洞开启保险柜门,盗得一张空白支票后,填写了412万余元的巨额资金并转账。刘慨的盗窃行为直到一年后审计部门查账时才被发现。案发后,其盗窃的412万余元中仅追回122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刘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窃取手段盗窃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法院当庭对其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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