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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岗被开除 讨资不成生怨恨捅伤领导
作者:沈莉波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9-06-16 11:11:52


    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心怀不满,讨要工资不成心生怨恨,持刀捅伤单位管理人员。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人案,依法判处该员工8年有期徒刑。

    韩军原是某火锅店厨师,因为擅自离岗、违反店规,于2008年4月被店里的厨师长吴杰开除。失业的韩军无处落脚,就决定先打包袱回家再另谋生计。临行前,韩军将行李寄存在车站附近,找到负责管理其的吴杰讨要欠下的20天工资和300元的押金。吴杰没明确拒绝,口头表示下个月再把钱打到韩军的银行卡中。韩军觉得这只是单位拖欠工资的最好借口,一般都会不了了之,况且自己也不可能为了几百块钱再从老家赶回来。

    韩军越想越窝火,2008年4月22日,韩军决定再做最后的“努力”。这次,他准备“软硬兼施”,先恳求厨师长,如果他拒绝,必要的时候就拿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吓唬吓唬他。韩军等在吴杰每天下班的必经之地,大约晚上12点左右,吴杰出现了。韩军先退一步,要求吴杰只要给500元就够了,而对方则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下个月打在卡上。韩军觉得吴杰有意赖帐,情急之下,拿出弹簧刀朝汤某的左腰部捅了一刀,致使吴杰脾脏破裂、左肾破裂。

    法院认为,韩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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