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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钱给母治病 16岁男孩顺手牵羊盗手机
作者:章欣   发布时间:2009-06-16 14:49:21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送盒饭,顺手偷窃手机案。被告人胡某因系未成年人,并有悔罪表现,被法院判处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胡某,男,16岁,初中文化。2009年1月因家境贫困流入社会辍学。2009年2月他来到大庆市的舅舅家,在一家快餐店当员工,负责送快餐。2009年3月3日12时许,被告人胡某到大庆开发区沿湖小区为刘某家送餐,胡某趁刘某找钱之机,将其放在鞋柜上的金立H88型手机盗走,价值人民币1084元。当日下午,胡某准备把手机卖掉,为母亲治病筹款时,被抓获归案,赃物返还被害人。事后胡某忏悔不已,以泪洗面,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胡某犯罪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好,积极反脏且犯罪情节轻微,从挽救失足青少年出发,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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