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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酒业百强企业评比 “夫唱妇随”诈骗被公诉
作者:廖莎   发布时间:2009-06-17 16:44:37


    利用内部刊物《中国酒文化报》虚构“2006年度中国酒业文化百强企业”评比活动,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共计总计77000元,日前,被告人马某伙与妻子王某因诈骗多家酒厂被公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底至2007年初,被告人马某伙同其妻子王某,在其二人成立的北京某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利用原系文化部下属中国诗酒文化协会的内部刊物《中国酒文化报》,以开展“2006年度中国酒业文化百强企业”等评比活动,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为名,先后骗取山东古贝春有限公司、山东四君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迁安市贯头山酒业有限公司、上海神仙酒厂、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大泉源酒业有限公司、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铁刹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民币总计77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王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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