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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一男子贿买、威胁他人作伪证被判刑
作者:李娣   发布时间:2009-07-24 16:57:38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对成某进行刑事处罚,被告人成某因贿买、威胁他人作伪证,被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成某因民事诉讼被人诉至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张某向法庭出示了对成某不利的证言,成某遂认为其做伪证,对张某不满,而后采用贿买及威胁的方法,让其改变证言,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证言,但是遭到张的拒绝。后成某伙同他人将张某用出租车拉至野外,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迫其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词,后由于恐怕事情败露又将该证词销毁。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法院认为,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也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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