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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藏宝局长”一审获刑12年半
作者:范跃红 李培 虞徐彬   发布时间:2009-07-29 11:05:46


    继浙江省丽水市城建局原副局长季包献因低价买车被认定受贿罪获刑后,在当地有着“藏宝局长”之称的该局另一副局长邹建新28日上午被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受贿赃款50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去年央视《经济半小时》到丽水调查房产情况,发现丽水城区每平方米超过1万元的房子比比皆是。邹建新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说,“丽水房价平稳,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价上去以后,也直接影响了我们丽水的房价。”他的这些言论迅速被全国多家网站转载,一时成了名人。但是不久后,邹建新就被曝涉嫌受贿,随后被丽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官在依法对邹建新家进行搜查时查获大量瓷器、石雕、根雕、兰花等。邹建新为了存放这些收敛来的收藏品,还特意在地下车库下面修建了一个秘密藏宝室。他因此被民间戏称为“藏宝局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邹建新在担任原丽水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处党委书记、处长及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建筑工程行业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以接受现金、购物卡、收藏品、免费装修及采用低价购房等形式,非法收受孙某等18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其中收藏品有青瓷10余件、石雕8件、根雕2件,共计价值近17万元。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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