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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抢劫后下跪打欠条 庭审中称被害人"大姐"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07-29 11:31:27


    年仅20岁的河北人宋某,原在一家科技公司负责维修报警器。今年3月,宋某利用去客户家维修报警器之机,持刀抢劫女事主3000元。虽然事后宋某向女事主下跪,并出具欠条一份,但仍然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22日11点多,宋某到北京市丰台区顺驰蓝调小区的王女士家中维修报警器时,趁王女士不备将其头部蒙住,双手反绑,持刀威胁,抢走人民币3000元。抢劫后,宋某悔悟,向王女士下跪赔罪,并用自己真实姓名为王女士出具欠条一张,称“待有钱了加倍奉还王姐”。第二天王女士报案,民警赶至海淀区的科技公司办公地点,将正在干活的宋某抓获归案。

    法庭上,宋某表示认罪,称“由于自己年轻,一时糊涂,犯了不可弥补的错误,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此外,整个庭审过程中,宋某一直称呼被害人为“大姐”,并提出自己并没有拿刀威胁王大姐,也没有伤害到她。  

    宋某的辩护人认为,宋某年仅20岁,且为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悔罪真诚;此外,宋某属于自动中止犯罪,犯罪现场就非常真诚的向被害人下跪悔罪,并以其真实姓名出具欠条,因此3000元现金应认定为借款,请求合议庭对宋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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