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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问题起争执 保安与司机拳脚相加均受伤
作者:路琳艳   发布时间:2009-07-31 09:52:22


    郑某因要求司机刘某改变停车位置而与之发生口角,二人互殴。日前,郑某已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郑某为北京一家停车管理公司派驻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工作的保安员,工作职责包括负责道路两侧车辆停放。郑某称:2009年6月10日18时许,在万达广场西侧停车场出口南100米处,因被害人刘某的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于是要求刘某将车挪走而与其发生口角,后二人互殴。被告人郑某将刘某打伤,造成刘某左侧上颌窦前壁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左眼眶下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刘某亦将郑某打伤,经鉴定不构成轻微伤。后刘某拨打110报警,民警将郑某带回审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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