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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娶老婆被骗钱财 未婚妻原来已结婚
作者:王斌   发布时间:2009-08-10 11:06:42


    35岁的已婚女人丁某隐瞒身份,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35岁的被告人丁某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已婚事实,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间,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以结婚为名,在顺义区某村40岁男子刘某的暂住处等地,先后骗取王某人民币2万元、金戒指1枚(价值人民币942元)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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