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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儿养老后因生活困难再转卖他人 十年后主动投案
作者:黄宪伟 李慧来   发布时间:2009-08-11 15:58:45


    为保障自己年迈后有人赡养,收买一男婴养老,后因生活拮据,又将该男婴转卖,潜逃十年最终未能逃出法律制裁。8月1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拐卖儿童案,被告人杜素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现年40岁的被告人杜素斌系安阳县白璧镇农民,1998年9月份,家中只有一女的被告人杜素斌认为女子终会嫁出去,不能指靠在家养老,便与妻子商量从外地收买一男婴。同年10月5日,被告人杜素斌来到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通过亲属以8500元收买一名三岁男婴自己抚养。随后几天,因家中修缮房屋资金短缺,其妻子对收养男婴之事表示反悔,六天后被告人杜素斌又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乡一农民为养子至今。案发后,被告人杜素斌为躲避法律追究,长年在外打工,直至2009年5月31日,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杜素斌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素斌以出卖为目的,买卖一名儿童,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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