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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毒瘾发作 毒贩子送货上门
作者:郁菊红 张俊   发布时间:2009-08-17 10:31:06


    看病救人的医院,反而成了毒贩进行毒品交易的地方!8月14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某,四川人,在早几年前就染上了毒瘾,可是苦于没有钱买,今年3月份经人提醒介绍向一个“小九妹”赊欠10000元的海洛因0.3克,以贩养吸。“小九妹”又帮李某在0.3克海洛因内兑进了0.3克左右的“D粉”,这样,总量就有0.6克了。李某就把海洛因放在自己家里,平时有瘾了吸点,有人要了卖点。

  2009年5月25日,李某接到吸毒人员杨某的电话,杨称因交通事故脚受伤很疼,躺在海盐一医院405病房里,毒瘾发作,要李某拿100元的海洛因给他送到病床前。“我接到电话后,就去医院,在医院厕所里把100元海洛因装进注射器里,给杨某肌肉注射的。”李某交代。

    海盐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向他人贩卖海洛因1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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