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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女职工做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8.6万
作者:武兴东   发布时间:2009-08-17 13:49:12


    8月17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医院女职工做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周献勇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4万元。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女职工周献勇,于2008年6月、7月间,借用村民朱某某、李某某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给陶丽(刑拘在逃),陶丽将伪造的、朱某某在上海胸科医院住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及李某某在上海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住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交给周献勇,周献勇给其完善手续后交到利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共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8.6万余元。2009年4月16日,被告人周献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献勇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周献勇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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