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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承接业务 诈骗72万货物转手卖给废品站
作者:陈玲英、郁菊红   发布时间:2009-08-20 09:03:15


    被告人陈云峰虚构承接到其他单位的业务,从而骗取价值72万元的货物后却转手卖给了废品收购店。8月19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合同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陈大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08年10月,被告人陈云峰虚构其承接到上海一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空调配件业务的事实,向海盐某电器有限公司订购大量空调配件。2008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大峰分别多次从该公司提取100000只铜接头空调配件,价值人民币720000元,但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而是将绝大部分配件低价出售给废品收购店,所得赃款被其用于归还赌债及消费支出。

    海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大峰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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