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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涉嫌猥亵打车小学女生 曾有案底
作者:王媛媛   发布时间:2009-08-25 10:02:05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猥亵儿童犯罪案件。被告人董宏宾被控对夜间乘坐其车的小女孩实施猥亵。

    检方指控,董宏宾,男,43岁,北京市人,曾因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2009年5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董宏宾驾驶一辆夏利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潮白陵园汽车站,孙某某(女,13岁,河北省人)打其车回顺义区某小学。被告人董宏宾在行驶中故意将车停在北京市顺义区东大桥红绿灯北处,后在车内强行对孙某某实施猥亵行为。被告人董宏宾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宏宾猥亵儿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宏宾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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