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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建高尔夫球场为名 诈骗“疏通关系”费150万
作者:崔光同   发布时间:2009-09-02 14:41:14


    因谎称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并能够帮助办理申请建设高尔夫球场的各项审批手续而敛财150万,本网今天获悉,45岁的袁俊琴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二万元。

  2006年3月,经袁俊琴介绍,三义公司与朝阳区金盏乡皮村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由三义公司承租该村900亩土地。后袁俊琴谎称自己有能力疏通关系办理高尔夫球场的审批手续,在2006年3月底至4月间,先后骗取三义公司疏通关系费用共计150万元。

  据袁俊琴讲,赵勇给的150万元中有60余万元用于投资到青海修建佛塔,给山西五台山捐了10万元,再有70万元到俄罗斯投资亏损了,其余的钱自己花了。

  2008年4月16日袁俊琴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袁俊琴承认收到了赵老板支付的150万元,但她表示这笔钱并非其诈骗所得,而是经她联系赵老板承租了土地后,赵老板为感谢她而支付的好处费。然而,三义公司承租皮村土地的费用远远高出市场价,袁俊琴在联系出租土地的过程中,并未使三义公司从中获益,因此三义公司给的150万元是作为联系租赁土地的好处费的供述,不仅不符合常理,而且与其他证言证明的事实不符。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袁俊琴谎称自己能够办理开发高尔夫球场的审批手续,骗取三义公司支付的办理审批手续费用15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袁俊琴并无办理高尔夫球场审批手续的能力,却承诺为三义公司开发高尔夫球场办理审批手续,并以此向三义公司索取办理费用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另外,鉴于三义公司明知租赁土地开发高尔夫球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仍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且支付给被告人袁俊琴所谓的“疏通关系”费用,在本案中亦有过错,因此法院对袁俊琴所犯诈骗罪酌予从轻处罚。袁俊琴的诈骗犯罪给三义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责令袁俊琴予以退赔。综上,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袁俊琴表示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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