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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为还赌债竟骗人摩托车去抵债
作者: 袁少华   发布时间:2009-09-03 09:50:14


    青年农民任某欠人赌债,不堪别人催要,骗取他人的摩托车去抵帐了事,结果把自己送进牢房。9月1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汝州市法院审理查明,家住汝州市南郊、刚满十八岁的被告人任某因赌博欠他人钱被催要,就预谋用骗取他人的摩托车去抵帐。2009年6月7日11时许,被告人任某在汝州市蟒川乡唐沟村一的加油站附近,看到樊某等人在打台球,樊的二轮摩托车在旁边停着,就以借用摩托车找人为由将该摩托车骑走。被告人任某骑车绕道到汝州市区,将该车抵押给一个叫胡某的人,抵自己所欠的1800元赌债。案发后,赃车已追退被害人。经价格鉴定,该摩托车价值6017元。

    汝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任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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