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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月作案20起 “蹲仓鼠”改蹲班房
作者:孟洁 张正峰   发布时间:2009-09-07 16:13:17


    刚刚刑满释放的成某不思悔改,重操旧业,成为各大洗浴中心的“蹲仓鼠”。9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疯狂盗窃二十起的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年仅30岁的成某,2006年时曾因盗窃罪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今年1月中旬刚刚释放。出狱后,成某不是痛改前非,积极工作,重新做人,而是在一个月后,开始出入市内的各大洗浴中心,趁被害人在休息大厅熟睡时,用老虎钳将被害人手牌剪断,然后将被害人存放在柜子里的现金、手机等物品席卷一空,继而穿上被害人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掉。短短两个月中,成某疯狂作案二十起,涉案金额达三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某以非法占有未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成某作案多次又系累犯,故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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