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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9.19恶势力团伙聚众暴力袭警案宣判
作者:刘照民 卢平 袁淑娅   发布时间:2009-09-10 09:47:09


    9月8日,重庆市巫溪人民法院对张德国等五人恶势力团伙暴力袭警案一审宣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德国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绍全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德学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靳柏涛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杨玉军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决被告人张德国、张绍全、张德学、杨玉军连带赔偿巫溪县公安局车辆损失一万二千元。

    2008年9月19日下午,巫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上磺派出所、治安大队在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办公室联合调解处理2008年8月26日发生在本县巫恩路的交通事故。其间,驾驶员李铸经联合调解组的同意,准备将被该交通事故中受伤一方的当事人扣押在巫溪县上磺镇人民政府院坝内的渝FQ0520大货车开回奉节县。

    李在倒车时,该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张光应之兄张光前为阻止该车开走,跑到该车后面躺在地上,被正在倒车的大货车压伤致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德国、张绍全、张德学与他人一道对李铸进行殴打,被告人张德国还伙同他人抢走公安机关的摄像机。

    此后,被告人张德国、张德学扯掉公安机关的警戒带,被告人张德国随即将警戒带烧毁;被告人张德国、张绍全、张德学、杨玉军在上磺镇政府院坝内聚集的数百人中起哄闹事,被告人张德国唆使死者张光前的父亲张德泉用砖头对巫溪县公安局停放在该院坝内的渝A9864警车、渝F0661警车、渝F0864警车、渝F0431警车进行打砸,之后被告人张德国、张绍全、张德学、杨玉军伙同他人将该四辆警车先后掀翻在地。

    当晚,被告人靳柏涛在人群中起哄,煽动张德泉及群众闹事,煽动群众掀翻院坝内的渝A22394民用三菱车,并辱骂现场公安民警。整个事件造成上磺镇人民政府院坝内聚集群众千余人,前后延续十余小时,致使公安机关及当地政府的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且系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警察,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巫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张德国、张绍全、张德学三人表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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