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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多名花季少女“坐台” 黑心主犯获刑罚
作者: 张正峰   发布时间:2009-09-15 16:15:42


    多名男子在被告李某的指使下,先是在演艺厅强行将两名少女拖走,后又骗来一名少女。他们将三名少女非法拘禁,并威逼利诱,胁迫三人从事色情服务。9月15日,被抓获的主犯李某因非法拘禁罪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8年4月11日22时许,李某、阿某、小乐(此二人另案处理)在某演艺厅门口强行将小玉、小婷拉上出租车。他们先将二人拉至某旅社,后又拉到某出租屋。期间,小婷趁机逃走。

    此后,李某等又将一名少女小丽骗至出租屋。期间,李某持长刀对小丽进行威胁,并对小丽实施殴打,并用照相机(内无胶卷)拍照恐吓。再次期间,李某等人对小玉、小丽进行了侮辱。

    4月13日,解放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的民警在小婷的配合下在某村的出租屋内一举将李某等人抓获,并将小玉、小丽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并且在非法拘禁期间殴打、侮辱少女,其行为均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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