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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孩子遭绑架哭诉向家长索要钱款 团伙受审
作者:文/韩蕾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2009-09-17 09:09:22
假冒孩子哭声打电话,使他人误认为自己孩子被绑架,然后要求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9月16日上午,被告人张昊、张宇光等5人因涉嫌诈骗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8年8月27日,被告人张昊与张宇光在广东东莞通过拨打被害人王先生的电话,谎称其儿子被绑架,要求王先生向其指定的帐户中汇钱。王先生在误以为其儿子被绑架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分五次汇入人民币30万元,后被告人刘俊杰与吕相钦在湖北武汉将人民币30万元取出,刘俊杰分得19000元,吕相钦分得15000元,张昊与张宇光每人各得13万元。2008年11月4日,张昊与张宇光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万女士9万元,后被告人吴凯、吴长城(另案处理)在湖北荆州将钱取出。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昊、张宇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刘俊杰、吕相钦、吴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据被告人张昊供述,他和张宇光是老乡。2008年8月27日,他与张宇光打通了王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装作小孩的声音,哭着说:“爸,是我,我被绑架了。”王先生听后十分紧张,随口喊了一声儿子的名字,不等王先生将情况核实,二人就对王先生进行威胁,不许其挂电话,不许报警,否则就撕票。电话持续了三、四个小时,最后王先生在误以为儿子被绑架的情况下分多次向张昊、张宇光指定的账户汇款共30万元。同时,刘俊杰、吕相钦在武汉将钱在最短时间取出或转入其他账户,避免王先生发现后将钱冻结。同年11月,张昊、张宇光也是以同样的方式骗的万女士。 被告人张宇光供述称,他们在几个月时间里打了很多电话,很少有人上当。用来收款的银行卡都是在路边办假证的人那里买的,银行卡是真的,但对应的身份证都是假的。他们在打电话时一般都是在车上,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五位被告均聘请了辩护律师,法庭上,被告人张宇光的辩护律师认为,张宇光不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刘俊杰及吕相钦的辩护律师认为,他们辩护的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而且刘俊杰被抓后主动上交赃款19000元,吕相钦主动投案并上交赃款15000元。 庭后,被告人张昊,张宇光在接受采访中说,他们所打的电话号码的有关资料都是在网上联系的卖资料人那买的,资料中印有姓名、地址、车牌号码等,他们一般都是挑开高档车的车主打电话。大多数人接到他们的电话都说打错了,也有人询问是谁家的孩子,是否需要帮忙报警的,很少有人上当。在路边买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般是一套300元左右。 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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