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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打的少付车费 “的哥”强拉行李涉嫌抢夺
作者:王斌 杨秀芝   发布时间:2009-09-21 16:10:52


    张某(男)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一外籍乘客少付了40元打的费与对方发生矛盾,强行携带该乘客放置于出租车后备箱内的行李驶离,因涉嫌抢夺罪,日前被张某公诉机关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9日零时许,被告人张某驾车将乘客AKILLA(男,42岁,尼日利亚籍)从首都机场送至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的航空苑宾馆后,向乘客要60元车费。该乘客因上次乘坐过出租车,同样的路程给了20元车费,所以这次根据经验就给了张某20元车费。到了宾馆之后,张某趁该外籍乘客下车要求宾馆服务员帮其搬运行李之际,强行驾车携乘客放置于车辆后备箱内的行李驶离。经鉴定,行李价值人民币5700余元。被告人后被查获,赃物已扣押并发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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